吉林省新兴产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

JiLin Province XINXING Industry Loan Co.ltd

想您所需,应您所急​​​​​​
      公司以助推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为己任,以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,秉承客户至上、效率优先、稳健经营、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,充分发挥小贷公司的特点和优势,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高的奋斗目标。

 

新闻中心

NEWS CENTER

   
   
    
/
/
全国政协委员、证监会前主席肖钢:创新互联网小贷公司监管机制
来源:央广网 | 作者:记者刘柏煊 | 发布时间: 2019-03-14 | 102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     央广网北京3月13日(记者刘柏煊)金融创新的路怎么走?如何既防控金融风险,又避免矫枉过正?全国政协委员、证监会前主席肖钢在全国两会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一些互联网小贷公司被近年来的“现金贷”整治误伤,建议支持与实际消费场景结合、小额普惠型的消费信贷健康发展,同时要创新金融监管,贴合互联网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的特性。

      肖钢指出,过去几年,“现金贷”行业由于与实际消费场景脱钩,其中不少机构又缺乏有效风险防控措施,从而引发高利贷、暴力催收等一系列社会问题,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整顿措施,让乱象得以控制。但在整顿过程中,有明确消费用途、偏重小额普惠的消费信贷业务也受到波及,其中不少互联网小贷公司经营的消费信贷业务被当作“现金贷”受到整顿,行业整体发展因此受到限制。

      因此,肖钢提出三点建议:第一,区分对待“现金贷”和消费信贷业务,支持与实际消费场景结合、小额普惠型的消费信贷健康发展;第二,结合互联网小贷公司特点,与传统小贷公司区分对待,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支持;第三,加强互联网小贷监管,提高准入门槛,并建立分级的管理机制;第四,拓宽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,鼓励其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。

      值得关注的是,肖钢强调,针对互联网小贷公司的金融创新,监管创新也要跟上,“例如传统小贷公司一般由地方金融办进行日常监管,而互联网小贷公司天生具有跨区域经营特性,因此传统监管机制可能会造成监管真空或监管重复同时存在。因此建议针对互联网小贷特性,与传统公司采取差异化监管。